2月招标=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管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5万元(此为最高投标限价)
4.项目编号:ZKTYYN2025-2
5.采购需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对项目拟建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沪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批复。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项目基础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7.质量要求: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要求,满足业主需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批复。
8.编制范围:
①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竹地海子水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回用、中海子水生态保护修复、小海子水生态保护修复。
②沪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水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水生态环境管理数据库建设,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污染源空间风险区管控能力建设,水生态环境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9.项目基本情况:
泸沽湖竹地草海生态修复及污水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 5192.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04.4万元。
沪沽湖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3568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要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未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1.3缴税及社保要求:①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②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4供应商的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时查询,若供应商被列入以上名单,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且投标人名称与其网站上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资格性检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400元每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注: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先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项,再上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
①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鲜章是用实体印章蘸印油盖制的红色印章,不是电子章和扫描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齐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四、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下午14:00时。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