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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水务集团大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35

丽江市水务集团大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JN-ZB(2025)-002

1.2、项目名称:丽江市水务集团大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1.4、拦标价:3393320.98 元

1.5、建设规模:1、公共卫生间新建;2、管网工程;3、道路及雨水沟;4、


围墙工程;5、拆除工程;6、绿化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甲方委托为准,招标


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项目实施范围、规模、功能进


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理由。

1.6、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1.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9、踏勘现场会是否召开:不召开,供应商自行踏勘。

1.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2.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


视为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在进行价格扣除时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3%的


扣除(仅做一次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

5、供应商报名要求:

5.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安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2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00分至2025年01月22日17:30分。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获取费用及获取方式:600元/份,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5年01月26日14:00-14:30;

7.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14:30;

7.3递交地点:丽江

7.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8、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8.1会议召开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