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库项目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库项目
2、 采购编号:FJTH-820250114
3、 项目概述:莆田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库项目,具体详见第五部
分技术(服务)规范。
4、 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合同包
名称 工作内容 服务
期限 最高收费
1 1-1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库 为采购人提供施工类招标
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类招标项目
工程量清单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结算审核(含现场工程量核对)等。 2年
工程项目金额2-5万元(不含),造价全过程咨询费,含预算编制、结算审核
(含现场工程量核对),最高收费700元。
1-2 2年 工程项目金额20万元以下
的结算审核;工程项目金额5万元以上(含)的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按《关
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
号)收费标准的60%作为最高限价。单个项目服务费不足700元按固定费用
700元收取。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100元。
备注:年度投资计划中5-35万元项目占比70%。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
)规范。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
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
、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下同。】
5.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此件。
5.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
半年度内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
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
),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
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5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
图)。最终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的情况为准。
5.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5.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5.9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5.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
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
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
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
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将在评审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
(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
(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磋商小
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
应商均资格审查不合格。
5.1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5.14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装修项目造价咨询经验。(提供有效的业
绩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需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与福建邮政生产场地、经营场所改造装修框架协议施工与监理单位有任何
股权及人事关系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证
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
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响应无效
)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属于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响应无效)处理。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日上
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6.3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
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上
午09:00(北京时间),并在2025年1月26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现
场完成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注: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
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