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餐厅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餐厅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GGL【2024】1016-05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餐厅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6080.00元
最高限价:1960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餐厅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96080.00 1960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餐厅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5.3、服务期:一年。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