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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28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总行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47-2460SCCZC02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拟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总行办公楼窗帘1批,具体数量、功能需求、技术参数等详见“总行机关办公楼窗帘需求清单”。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9万元。

2.3交货期:产品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交付并安装完毕。

2.4交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2号。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窗帘的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项目窗帘(卷帘、布帘、纱帘)加工生产所需求的场所和设备,并能提供合法的工厂产权或租赁合同、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银行付款凭证。本项目窗帘(卷帘、布帘、纱帘)均由投标人生产加工,不委托第三方加工生产,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楼窗帘供货业绩(以上有效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和签字页、能够证明货物类型与本次招标类型相同、货物及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正文第一页等合同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9时至16时。

4.3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6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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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