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天岗经济开发区石材展览馆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蛟河市天岗经济开发区石材展览馆装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FF2024002
2、项目名称:蛟河市天岗经济开发区石材展览馆装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91956元
5、服务需求:蛟河市天岗经济开发区石材展览馆装饰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7、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行业的标准、规范;符合合同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00元
5.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2开户行许可证
5.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4被授权人身份证
5.5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