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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殡仪专用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浏览次数:9

最新招标=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殡仪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008)竞争性谈判公告

殡仪专用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008

项目名称:殡仪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4.49万元

最高限价:174.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74.49 174.49 殡仪设备及用品 (一)普通木棺1.材质要求材质要求:五夹板,松木,密度板辅材:免漆木纹纸(二)中档木棺1.材质要求材质:五夹板,密度板辅材:免漆木纹纸,木质雕花(三)高档木棺1.材质要求材质:木工板,松木,桐木辅材:木质机器雕花(四)豪华木棺1.材质要求材质:桐木,实木,木工板辅材:木纹纸,木质机器雕花(五)普通纸棺1.材质要求材质:瓦楞纸板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投标单位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在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须提交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最迟于开标前将谈判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到 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须提供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供应商邮箱账号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审核合格后,报名生效。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 14点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