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柳泉镇元村集中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宜阳县柳泉镇元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宜阳县柳泉镇元村集中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阳县柳泉镇元村集中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NHD-LY-GC2024023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596498.72元。
4、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境内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柳泉镇元村集中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地址位于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元村村。主要内容为集中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改造等详细见图纸及清单。
6、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工 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报名通过后,获取资料。
3、竞争性谈判资料: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