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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5 浏览次数:36

关于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FC2024-J1-0004-HCZX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3917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391700.00)

采购需求:母亲胎儿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四)1套、无影灯1个、空气压缩机1台、牙科电动抽吸机1台、纯水机1台、可移动负压吸引器1台、壁挂空气消毒机1台、手术动力系统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谈判保证金: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话: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