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地区五县分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ZB-CG20241028
项目概况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的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地区五县分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地区五县分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预算:总计122.542464万元(61.256232万元/年)。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规范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厨师、面点师、营养师需持证上岗,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独立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承包(代管)食堂(酒店)经验,即有固定场所餐饮服务经验(外卖、配送餐形式的服务单位除外),有一定规模,经营实力强,无食品卫生、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10.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餐饮服务外包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3.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开立邮政储蓄银行账户,须使用本单位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进行合同签订、结算支付。
3.报名需要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单位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证明材料。
(5)响应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6)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承诺书,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与开启
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并在2024年11月18日9: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签到”流程。
如投标人电子平台签到时间与递交纸质文件签到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电子采购平台支持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上传,视频文件单个不超过200M,总的投标文件不超过1.2G,以系统要求为准。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