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高新)服务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高新)服务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4-0901-FW20
项目名称:2024-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高新)服务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以实际发生结算)
最高限价:10540元(含税单价合计金额)
采购需求:2024-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高新)服务商项目(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吉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
3.2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汽车维修)。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1)营业执照;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汽车维修);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