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岗镇大碱场村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部分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吉林省昊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岗镇大碱场村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部分设备采购进行采购,采购人为吉林省昊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岗镇大碱场村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部分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JLPC-DL-20240617
2.3 采购内容:紫外线消毒器、板框压滤机、鼓风机、MBR膜、一体化生化装置、机械格栅、COD分析仪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采购清单
2.4 供货地点:抚松县东岗镇大碱场村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47.94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近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财务状况良好声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4(1)能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2)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采购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09点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1861838764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