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3T辅线工艺升级改造电控系统配套及计量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3-14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3T辅线工艺升级改造电控系统配套及计量设备购置与安装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3T辅线工艺升级改造电控系统配套及计量设备购置与安装
2.2 项目编号:2463010103010098
2.3 招标范围:对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控制系统进行局部改造和升级,重构3T辅线叶片段(ZS12)、3T辅线叶丝段(ZS22)、5T主线叶片段(ZS11)、真空回潮段(ZS0)、掺配加香段(ZS3)的电控系统以及构建对应的集中监控系统,新增电子皮带秤、计量管、地上衡等计量设备,配套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3T辅线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计划工期:
(1)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现场施工工期: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施工完毕且具备试运行条件止,累计不超过45日历天。
注:因招标人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上述通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发出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6 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内容,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 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金额约1200万元(含增值税)。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⑥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要的经济、技术组织能力(提供承诺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且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