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康复智能治疗系统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2025-03-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康复智能治疗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宜购2024F001360992
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康复智能治疗系统项目
1
套
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含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3月14日至2025年 3月21日,每天上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8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