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025年企金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025年企金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17-04A-2025-D-E04495),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汕头市辖所有机构网点
2.2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具体服务期和合同签订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 项目预算:24万(含税)。
2.3 招标内容:选取投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提供企金客户推介、电话营销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预计服务数量
企金客户推介
新推介企金客户开立对公账户
100户
新推介对公客户实现企微三绑
100户
新推介对公客户开通数币
100户
新推介企金客户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并在当年成为潜力客户
10户
新推介企金客户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并在当年成为价值客户
3户
电话营销
按拨打电话的数量计价
42000通
2.4 标包划分:不分包。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第五章格式。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第五章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