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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广告招租招标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经营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5

最新发布:广告招租招标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经营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经营权招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以下简称“5号线”)北起于世博园站,南止于宝丰站,沿途贯穿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度假区和官渡区,连接世博园、圆通公园、翠湖、国际会展中心、滇池等旅游景点,现对5号线媒体广告资源经营权进行招租。

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授权的经营期、广告资源范围及经营业务范围内,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媒体形式的策划、推广及营销、运营、管理、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发布广告,获取收入,承担广告资源经营相关电费,并在广告资源经营期终止后,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向招标人进行返还和移交。具体招租范围为:

1)车站媒体广告:包括既有广告灯箱、站台PIS屏、LED媒体;

2)列车媒体广告:包括既有列车PIS屏、列车拉手和列车广告框广告,不包括列车车窗玻璃范围;

3)梯牌媒体;

4)车站、列车贴附式广告(不含列车地面贴附式广告),其中车站地面贴附式广告需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发布,且应注意使用防滑材质,避免翘边,谨防客伤发生,如产生客伤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临时性商业活动举办权(非独家),指中标人有权在5号线范围内举办经招标人审批同意且活动持续时间在10天内(含10天)的活动;

6)公益广告发布的保留:中标人须在经营期内按照昆明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保证不少于各类媒体面积(数量)的20%(若政府有另行规定,按最新标准执行)用于发布公益广告。中标人负责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上下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遇县、区及以上政府重大宣传活动,中标人须无条件遵从政府的具体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后发布公益宣传广告。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 经营期限: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4.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 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省、昆明市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性质: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承租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经营期限内累计资源租赁费或租金)及以上,且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

说明:

1)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是指广告资源经营权或广告发布场地的承租或租赁业绩,业绩内须包含平面广告类媒体。广告销售代理业绩除外。

2)若城市轨道交通多条线路分别签订合同,则按多个业绩计算,若多条线路统一签订一份合同,则按一个业绩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广告资源经营合同和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合同至少包括合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资源租赁费或租金金额及合同双方签署页,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前述内容的,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用户证明函来补充证明。

②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对应的1个完整运营年度的资源租赁费(租金或经营权费)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广告资源经营满1年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查询投标人信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9:00-11:30,13:30-17:30。

2. 获取方式:

2.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2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至现场的,提供(1)(2)项;非法定代表人至现场的提供(1)(2)(3)项。

2.3邮件报名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含招标文件购买凭据)一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 未按上述2.1或2.2项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30分。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