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石家庄市新华保险大厦空调分户计量项目招标公告
详见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新华保险大厦空调分户计量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09-09-
04A-2024-D-E32527)已由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
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新华保险大厦空调分户计量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石家庄新华保险大厦空调分户计量设备及安装服务, 预增加
楼层电动阀门20个,户内电动阀门及温控器各约957个,智能末端控制系统一套。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服务内容。
2.4合同期限: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
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
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
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
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对本项目的保密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的;
(7)近三年内受到过刑事处罚(比如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重
大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
间为 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
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
/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
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