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实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海湾实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胶州市、平度市。
三、采购主要内容
(一)安保服务的区域及内容
1、位于市北区长安路、冠县路3人;
2、位于李沧区安顺路绿洁厂区2人;
3、位于胶州市德州路8号双收农药厂区2人;
4、位于平度市青岛路92号、青岛路106号、清河路1号暂定4人,将根据资产
租赁改造实际需要,及时增加或减少安保人员。
安保服务人员暂定11人,负责招标区域的门岗、治安保卫、卫生保洁、绿化
维护、安全环保监管、代收租户水电费、综合维修(含电工、管道等)等工
作。安保服务的区域、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
及时协商调整。
四、资金来源
青岛海湾实业有限公司据实自筹。
五、其他要求
1、中标方应做好安保服务区域的综合维修维护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单项维修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简易维修,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单
项维修金额高于1000元且需要更换、改造的维修,由中标方及时向招标方提
报计划,不需要外来施工的,材料由招标方采购或承担费用;需要外来施工
的,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维修。
2、招标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标方安保服务的区域、内容,若中标方的安
保服务工作量产生较大变化,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对安保服务费用进行增减
调整。
3、中标方不得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4、参加比价的企业自行踏勘现场。
六、安保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安保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若
招标方继续采购安保服务,同等条件下,中标方可优先与招标方协商续签合
同。
(二)安保服务费支付方式
安保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安保服务费用前,中标方应向
招标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
七、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应的安保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3年及以上的安保服务经验;
4、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安保服务业绩;
5、经“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本次比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副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青岛市以外的须
提供在青岛市公安部门备案证明原件,并设有常驻办事机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比价
(一)参加投标比价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报价一览表;
7、报价明细表;
8、服务响应表;
9、安保服务业绩表及用于证明业绩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
10、安保服务方案;
11、“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
图打印件;
12、参加本次投标比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说明:以上材料格式自拟,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列装袋,加
盖公章密封;所有比价资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1、凡符合条件、有意投标比价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24日,工作日上
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提交比价资料。
2、参加招标会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16:00前,现金、支票无效,未交者
视为自动放弃,招标完成宣布中标单位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3、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材料和保证金的,不具备参加投标比价资格。
九、投标比价须知
1、比价资料必须按本公告要求密封;
2、报价单位只能一次报价,参与比价须承诺完全响应业主本比价公告有关项
目主要内容等要求;
3、参与比价的有效服务单位数量不得少于3家;
4、比价由业主组织;
5、投标单位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
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最高得分30分,安
保服务方案最高得分30分、企业业绩最高得分20分、企业资质信用最高得分
2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十、比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26日前;山东省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