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幼儿园幼儿食材及牛奶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
长安镇乌沙幼儿园幼儿食材及牛奶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幼儿园幼儿食材及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SGD2024244
3、 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组内容 标的提供时间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元)
1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幼儿园幼儿食材及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为两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批按次按时按
量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采购人指定地点。 2,937,600.00
2 牛奶配送服务
326,400.00
总预算:3,264,000.00(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子包)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
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
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
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
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
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