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算中心2025-2028年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LF0125SZ02QY8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深圳结算中心2025-2028年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609.48万元;招标人为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深圳结算中心2025-2028年安保服务,中标人数量1家,服务期限三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三年服务合同,当合同服务每满12个月时,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评估,各项服务达到合同要求且无其他违约行为时,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合同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内容:深圳结算中心2025-2028年安保服务;采购总预算:人民币609.48万元;年度费用预算约为203.16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许可和备案要求:
投标人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持有广东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a.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在地(深圳市)市级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材料及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b.承诺如中标本项目,须在为本项目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深圳市)市级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未按时取得备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按虚假应标行为处理。
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两个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指保安或安保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
4. 拟派驻团队成员中至少有4名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日到2025年4月11日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进行购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10: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建议线下获取)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备注: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量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盖章签署《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
六、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