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010-60868695
当前位置: 首页>>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关于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7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关于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现金清分工作需要,我行开展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我行现有现金清分外包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9月5日到期,为保障南京管理部现金清分业务正常开展,拟继续采购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1.2  技术要求:


外包方清分整点的现金必须符合人民银行“五好”钱捆和南京当地人行要求,供应网点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供应现金类自助机具用钞应符合自助设备用钞标准,已清分现金应在对外支付后,记录存储冠字号码3个月以上,已整点的现金应做到无差错、无假币;应及时完成我行整点计划安排的整点任务。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根据南京管理部网点数和ATM机台数,及每天现金清分业务量,我部要求外包公司至少需派驻4人为我行提供清分服务。派驻人员能够按照我行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开展现金清分,未发生过重大差错,总体工作质量和风控管理符合我行要求。清分人员需通过人行统一组织的反假资格考试。


1.4  服务要求:


现金清分外包采用“驻场式”外包方式,在我行清分中心使用现金出纳设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我行规定的业务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机械或手工清分方式对网点及自助设备回笼现金、人行调入现金、上门收款现金等进行清点、鉴伪、剔残、捆扎、对账等,并记录冠字号码,以及现金类自助机具加钞款的清分、配款、装封箱等工作。


工作日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除工作日服务时间之外的其他时间(包括节假日),在接到我行通知后应提供临时应急服务(如自助设备缺钞钞满等临时加钞、网点临时领款、缴款需清分现金等)。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入选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布的2025年度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区域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全国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1.5.2经营范围应明显涵盖了可承接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工作,财务状况良好,前两个年度均为盈利;


1.5.3同城对5家或以上银行同业提供现金清分服务,企业为银行同业已提供3年或以上现金清分服务;


1.5.4应急处置与业务连续性:具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业务连续性;


1.5.5具备合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清分操作流程,并确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清分操作流程符合人民银行及本行相关规定;


1.5.6外包现金清分人员无犯罪记录,反假货币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或以上,具备鉴别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同时熟练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标准;


1.5.7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未出现过本行外包管理制度规定的严重过失事件。


1.5.8保险:企业应购买人员(如员工忠诚险)、现金(如现金清分责任险)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相关保额需足够覆盖本行外包现金及操作风险。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7:00止。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