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度同城票据交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8年度同城票据交换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同城票据交换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5-2028年度同城票据交换服务采购。主要包含同城票据交换、同城票据交换包集中提入两项交换外包服务内容。票据交换包内包含支票、银行汇票、结算单据等重要资料。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名称
中标数量
服务数量
实施地点
备注
标包一:同城票据交换包
1家
119交换点,据实结算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及基层营业机构
可以兼投兼中
标包二:同城票据交换包集中提入包
1家
119交换点同城票据集中提入,据实结算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业务处理中心
2.4服务期限:各标包合同期限均为一年,首签及续签限期不超三年,一年一签。
三、资格要求
3.1 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1.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同城票据传递服务”同类业绩,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票据收款回单复印件并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1.5投标人需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将我行“北京同城票据交换”资料成功递送至北京票据清算中心且北京票据清算中心能够受理;能够从北京市票据清算中心取出我行“北京同城票据交换”资料,并按照要求传递至我行业务处理中心及各网点。
3.2 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2.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2.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2.6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我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我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所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2.7我单位承诺与其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之间或者员工之间的利益往来。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