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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医院水、电力系统和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26

东莞市南城医院水、电力系统和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医院水、电力系统和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770,000.00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2)-4)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1)参加投标的企业服务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领购


领购价格:人民币30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