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一期)施工智能化安防及 LED 大屏系统、综合布线及楼宇自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SCS2025-6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一期)施工智能化安防及 LED 大屏系统、综合布线及楼宇自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情况如下:
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一期)施工智能化安防及 LED 大屏系统、综合布线及楼宇自控系统采购项目
一标段:招标编号:JLSCS2025-655/1
二标段:招标编号:JLSCS2025-655/2
三标段:招标编号:JLSCS2025-655/3
2.2招标范围: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
2.3一、二标段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三标段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2.4供货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大房身机场南侧(南航大房身机场地块),北至大房身机场,南至规划道路,东至现状民房,西至现状空地。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