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重庆分行2025-2026年度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标人)委托,就浦发银行重庆分行2025-2026年度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2025-2026年度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PDB-830-ZH-2025FW000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2025-2026年度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保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办公大楼的日常运维,委托公司承担本大楼及所承租办公区的物业服务工作。
2.3招标内容:1、门厅接待2、会议服务3、楼层保洁服务 4、维修服务 5、餐厅服务6、大楼安全保卫(除营业厅安保外)
2.4服务期:2025年6月-2026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具有所在管辖地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自行招聘保安的投标公司需要提供此项证明
3.3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物业(非住宅)服务案例。
注:1、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签订时间及签章页);
2、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
3、以上需提供复印件资料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7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按各条款要求提供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3 月 28 日至2025年 4 月 3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3)招标文件费缴费回执单扫描件或截图;
(4)《文件领取表》。
注:《文件领取表》与招标文件一起发送,缺少上述任意资料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 500 元/套 (售后不退)。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 4 月 7 日9:00时前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