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新型工业化“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DTD202503-011
项目名称:吴忠市新型工业化“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名称 数量 单价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新型工业化“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吴忠市新型工业化“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采
购需求 180000.00
合计: 1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
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
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
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
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
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规划业务,取得规划相应资质证书,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3月25日至 2025 年 04月 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
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R2025-75
项目名称: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
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
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