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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蓬莱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奶制品、糕点、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6


烟台市蓬莱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奶制品、糕点、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 2025-03-24


一、采 购 人: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奶制品、糕点、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入围服务供应商数量


采购预算及选用机制


资格要求


1


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


3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采购预算:不得超出烟台市蓬莱区当地的市场公允价;


选用机制:服务对象(学校)遵循“平台公开、低价优先”的选用机制。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安全保证承诺函》;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


1)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如为鲜奶经营者(自制饮品制售),须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2包


1)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糕点配送服务采购


3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3


水果配送服务采购


3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4


蔬菜配送服务采购


5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


1.征集文件发售时间:自2025年03月25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止,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征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征集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顺丰到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4月14日08时0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