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沿江镇现代农业产业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3-24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镇赉县沿江镇现代农业产业开发项目
1.2招标范围及内容:普米生产线、精米生产线、成品出仓及包装、副产品收集、气源、车间电气自动化控制、室外稻壳仓相关配套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1.3最高投标限价:7997416.00元
1.4项目地点:镇赉县沿江镇东莫村
1.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报名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79000.00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00分前提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6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