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龙镇河道水域和滩涂垃圾清理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石龙镇河道水域和滩涂垃圾清理维护项目
采购编号:HSZX-801202503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01,945.00元
项目内容:2025年石龙镇河道水域和滩涂垃圾清理维护项目1项,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1日 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