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天津市 2025-03-21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手术内窥镜
1套
5.88万元
膀胱镜
1套
3.95万元
合计
9.83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