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云湖上郡洋房收尾工程(第二批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DLLY-2025-012
2、项目名称:洛阳云湖上郡洋房收尾工程(第二批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1675341.16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云湖上郡洋房收尾工程(第二批次)。本工程主要包括27#-29#、41#-42#楼公共
区域精装修工程(含27#-29#地下电梯厅,27#-29#、41#-42#入户门及门锁等)、防火门采购及安装,27#-
29#地下电梯厅原吊顶拆除,10-13#楼及地库土建安装剩余工程(含首层庭院土方回填、集水坑防水及盖板采
购安装、现状垃圾清运、屋面墙面保温防水的拆除及恢复、涂料、坡道维修、水暖井内给水管连接碰头、电
气等),六地块人工湖贴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7、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企业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
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
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
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
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3、供应商报名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原件备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