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辖属一家支行和两家社区支行采购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 2025-03-19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辖属一家支行和两家社区支行采购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93600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辖属一家支行和两家社区支行采购监控系统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开发区支行、前进社区支行和连城别苑社区支行;3、供货安装时间:4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辖属一家支行和两家社区支行采购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辖属一家支行和两家社区支行采购监控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招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6、未被列入本行投标人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提供网站的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租赁房屋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9、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10、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中国光大银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13、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4、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账户的流水不存在与该项目的其他投标投标人有串标嫌疑的资金往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9时30分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