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螺旋CT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3-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ZB-2025-25011
2.项目名称:云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螺旋CT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7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是否接受
进口
项目(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单价限价(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1
否
螺旋CT
3
套
2600000.00
2600000.00
云县大寨卫生院、云县漫湾卫生院、云县晓街卫生院。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 交货(交付)期:机房满足装机的条件下,20个工作日内到货。
8. 交货地点:云县大寨卫生院、云县漫湾卫生院、云县晓街卫生院。
9. 交货方式:目的地交货并卸货,且需所有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后方视为交货完成,安装调试所需辅材及工具由投标人提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2、(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云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螺旋CT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要求)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于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0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