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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毒品检测的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6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毒品检测的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毒品检测的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CZZZ[2025]B006

项目名称: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毒品检测的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800.00元

采购需求:毒品检测的尿液检测试剂一批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全部货物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允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但分支机构必须出具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磋商的授权书,其总公司及所属省级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分支机构有效。

1.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按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需具备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类目经营范围;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