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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2023-2025年度及2024-2026年度审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8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2023-2025年度及2024-2026年度审计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3-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2023-2025年度及2024-2026年度审计,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2023-2025年度及2024-2026年度审计。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和债券项目相关专项评价报告。具体工作要求以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具体需求为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内容:(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22-2024年度、2023-2025年度及2024-202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且发表审计意见出具三年连审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企业年报信息的财务状况及相关数据,确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按照国家相关发行债券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根据发债项目情况,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财务数据测算等工作,评估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发行债券所需的相关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3)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04月01日,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经证监会和财政部备案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批准备案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 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在内)配备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至少5名,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相关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9)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