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维修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3-18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维修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维修耗材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维修作业开展的维修器具材消耗性材料、水暖建材、电子、电器材料、密封及紧固件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3供货期:
总供货期:暂定自2025年4月5日起至2026年4月4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分批次供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磋商文件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卸货、堆放)。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同类货物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货品牌和供货总金额)。
同类货物定义:
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清单中相关货物。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5年 3 月 19 日起至2025年 3 月 27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1 日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