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医院院外停车场安保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5-03-18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医院院外停车场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HFZB-20250302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东莞市长安医院院外停车场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1
项
230,400.00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1日止。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