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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昆明市惠云置业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3

提供/:昆明市惠云置业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省 2025-03-17 


1.谈判条件


昆明市惠云置业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已经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昆明市惠云置业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谈申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惠云置业有限公司是经昆明市国资委批准,由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自2017年8月成立以来,主要负责昆明市级统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昆明安居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分配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现需选聘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和风险预测,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意见,降低决策风险。


2.2项目规模:约15万元。


2.3谈判范围:为招标人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和风险预测,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为招标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意见,降低决策风险。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就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规章制度。


(2)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最大程度地避免法律风险。


(3)密切关注与招标人项目相关的外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搜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予提供,并根据实际就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给招标人及招标人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4)研究相关招标人业务的案例,及时总结、分析案例带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点,并根据实际情况为招标人进行案例分析提示。


(5)协助招标人做好因工作需要与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工作。


(6)参加招标人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为招标人所承担的各项项目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7)针对某些侵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的发出律师函。


(8)代理公司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切实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招标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招标人涉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法律服务。


(9)在招标人内部进行法律教育和法律、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0)配合招标人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劳动人事工作,草拟、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


(11)招标人投融资、金融和票据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融资项目、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为公司提供法律调查服务等,但投融资、金融和票据的专项法律服务不包含在内);公司涉及经济刑事法律服务。


(12)民商事仲裁和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违约纠纷案件除外)。


(13)列席招标人相关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14)对招标人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对招标人法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审查工作。


(15)协助招标人法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情况、总结的报送工作。


(16)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招标人管理规定及实际,对相关上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7)招标人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招标人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案件等。


(1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所需的法律工作。


注: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谈判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合同价的理由。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管理实行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接受招标人考核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竞谈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若律师事务所为分支机构(分所),须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委托书。


3.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竞谈申请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竞谈申请人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企业业绩:竞谈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承担过1例及以上(含1例)类似法律服务业绩(类似法律服务业绩指:为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3.4项目团队人员:拟派团队专职律师不少于5名,其中项目负责律师应执业10年以上,且为律所合伙人。


3.5企业信誉:竞谈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该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6相关承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