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公开遴选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5-ZB-020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公开遴选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公开遴选代理机构,选取一家代理机构(具体采购需求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将与成交单位以单个项目为准,签订招标代理
服务合同,并根据该项目实施计划、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项目询价等因素委托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任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www.ccgp-xinjiang.gov.cn/);
3、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www.ccgp.gov.cn);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