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需要大型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现公开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我行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服务时长预计1200小时,其中226小时为我行信用卡中心提供服务,该部分由我行信用卡中心独立签署合同并使用。
1.2 人员资质要求
1.2.1 律所需为本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提供一支人员构成清晰、分工明确、业务成熟、专业能力突出、有责任心的法律专业队伍,团队人数至少五人(含五人),团队成员执业领域总计可覆盖金融、破产重整、房地产、境内外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并购、资本市场争议解决。
1.2.2 团队负责人一位,应为高级合伙人及以上级别(主任、律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等),为执业律师,具备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1.2.3 团队其他成员需为执业律师,其中至少一位为合伙人级别,并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律师执业经验;另有至少三位(含三位)团队成员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律师执业经验。
1.3 服务要求
1.3.1 为我行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
1.3.2 审查我行在经营活动过程所涉及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1.3.3 为我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1.3.4 应我行需要,调处我行内部的劳动法律关系;
1.3.5 为我行各类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1.3.6 就我行与第三方(包括政府机关)的纠纷矛盾进行协调解释工作,协助应对行政调查、 处理等事项;
1.3.7 应邀参加我行经营管理有关的重要会议或谈判,就所涉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1.3.8 对我行所在行业典型法律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和研究, 提供所在行业典型法律纠纷案例;
1.3.9 向我行提供行业最新法律动态及解读,提出法律建议或管理提示;
1.3.10 应我行需要,为我行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培训;
1.3.11 律所应在中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并执业,持有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
1.3.12 律所应为总部,除境内有分所外,在香港及境外国家或地区设有分所;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企业成立一年(含)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具备2022年至今为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
1.4.3 具备2022年至今为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咨询(撤并/并购重组类、数据资产类、数据共享及隐私政策类、跨境业务类、合规方案论证类,符合任意一类)的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
1.4.4 具备2023年至今在“钱伯斯”“ALB China”任一排行榜中获得过银行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大奖或BAND 1。
二、报名要求
2.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23:59止。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