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耗材配件选型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2025-03-1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耗材配件选型入围——第1包原装耗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标人数量:2家(即一名为主供应商,另一名为备选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包原装耗材;(002)第2包兼容品牌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原装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供应商须为打印机耗材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奔图、富士胶片、惠普、京瓷、利盟、兄弟、立思辰品牌打印耗材的经销商资格(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代理经销证书)或代理商具有奔图、富士胶片、惠普、京瓷、利盟、兄弟、立思辰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002第2包兼容品牌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列明的第35至61项所投耗材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 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详见附件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线上方式:平台;线下方式:北京市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耗材配件选型入围——第1包原装耗材
二、招标编号:
招标人项目编号:BOC-00002-20240051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XTC-C-2512900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第1包:针对北京分行全辖业务及办公使用配套的打印机耗材(硒鼓、墨粉、色带)原装品牌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我行不承诺供应商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能够获得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第2包:针对北京分行全辖业务、办公使用打印机耗材(硒鼓、墨盒、色带)兼容品牌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我行不承诺供应商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能够获得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标包划分:共分为2个标包。】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2家(即第一名为主供应商,另一名为备选供应商。)
交货期: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需求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付使用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申请选型入围首次合作期限为2年(有效期自入围协议生效之日起算),首次及续聘合作最长不超过6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续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第1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供应商须为打印机耗材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奔图、富士胶片、惠普、京瓷、利盟、兄弟、立思辰品牌打印耗材的经销商资格(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代理经销证书)或代理商具有奔图、富士胶片、惠普、京瓷、利盟、兄弟、立思辰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案例。
第2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列明的第35至61项所投耗材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本项目不接受非原装品牌替代产品。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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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