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2025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 监测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辽宁省2025-03-13
受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对2025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采购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X-2025-03-08;
项目名称:2025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采购;
审计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2025年辽阳市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采购;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周期12个月;
服务地点: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垃圾处理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已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资质备案登记(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已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进行资质备案登记(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025年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加盖公章)”携带以上材料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