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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8

2025年度★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安装期:35天(其中交货期:25天,安装工期:10天)

2.5招标内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银川市(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