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年度+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数据洞察分析平台服务项目
山西省 2025-02-27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数据洞察分析平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数据洞察分析平台服务项目 以 SXXS-2025-GKZB-00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销售公司建设现代市场营销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对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数据洞察分析平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总额360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含多维度的指标洞察,包含且不限定于商圈基本信息、站前车流量、市占率、进站率、平均通过时长、客户忠诚度、流失客户去向、潜在客户来源、客群基本特征画像、客群加油频次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最高限价:1800000元/年,两年3600000元(含税)。
2.7服务要求:包含多维度的指标洞察,包含且不限定于商圈基本信息、站前车流量、市占率、进站率、平均通过时长、客户忠诚度、流失客户去向、潜在客户来源、客群基本特征画像、客群加油频次等。
2.8合同期限: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期2年。
2.9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服务费以油品现金券/礼品卡的形式进行结算。平台正式上线必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条件如下:
(1)在中标单位完成招标单位需求配置和2场线下培训,并向招标单位提供使用服务的账号和密码,上线运行无问题后30日内,招标单位在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服务费用的25%。
(2)后续每半年招标单位收到中标单位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服务验收后30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协议服务费用的2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项目负责人、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软件开发商(主营业务)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投标人需为服务原厂商或服务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数据分析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业绩;注: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与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可以提供服务原厂业绩证明资料。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无被接管和资产负债率≥100%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出具不可替换人员的承诺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如PM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等)。
3.3.5信誉要求:以下信誉要求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以上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七(六));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所有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组织不少于2场的线下培训,并且提供电子版使用手册和培训材料等相关资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6)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列入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02月 27 日至2025年03月 05 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平台在线报名,如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电子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03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平台。
6.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4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提示========================================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