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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投标)洛阳市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9

2025(投标)洛阳市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受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2 采购编号:LYZF-2025-06;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龙区河渠事务中心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 建设地点:洛阳市;

2.5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400元/车(每车6立方米,包含人工装卸、中间二次转运、税金);

2.6 服务期:两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品)(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面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磋商资格;

3.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有意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携带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