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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开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5

公告」+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开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02-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开采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开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开采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ZTGL-GCZB-2024-006

2.3项目总概算:约28171.93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矿区名称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503272019067100148119,采矿权人为灌阳县德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灰岩,年生产规模4.95万立方米/年(折合13.37万吨/年),

矿区地理坐标:于:东经111°12′40”,北纬25°40′10”。矿区分两个矿段,总面积为0.0462km2,I号矿段开采标高:+234.2m~+210m,II矿段开采标高:+259m~210m,开采量限定为4.95万m3/年。

本项目旨在开发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资源,通过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设备,实现资源的高效、安全、环保开采。

2.5开采地点: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项目将包括采矿、运输等环节,同时还将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采矿、运输、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工作。

2.7资金来源:自筹。

2.8采矿权有限期:灌阳县德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依法拍得灌阳县文市镇百塘湾饰面用灰岩矿的开采权,其开采权有效限期为10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联合体任意成员一方具有):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任意成员任意一方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成员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即可。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时,15:00~16:30时。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4.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员本人递交,投标员应将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提示========================================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 2135 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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