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2025-02-24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X-2025-02020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人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登记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经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提示========================================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 2135 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