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驼镇琉璃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牛驼镇琉璃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FJZ2025-1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牛驼镇琉璃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琉璃村
工期:60日历天
拦标价:360014.94元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需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账号注册,选择本项目登记受让意向,提交后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工程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3:30
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13:30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