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春市总工会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2-1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总工会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Y-HWZB-20250201;
项目名称:长春市总工会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后勤备品、耗材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签约方式为一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能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一份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 2135 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