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会计
代理记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
具体内容如下: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汕头市潮南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街道会计代理服务部门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
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30128.00元(其中代理记账服务费金额为520128.00元/年;报账资
料扫描上传服务费金额为110000.00元/年),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
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
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
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 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
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1月17日起至2025年01月21日期间(每天9:30至12:00,14
: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5年0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2025年0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